办理事项: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民防空防护设施监理企业查询 办理主体: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办理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省人防办工程处(B301) 联系电话:0531-67625536 办理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三、运用大数据提高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五)提高信息服务水平。鼓励政府部门利用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紧密结合企业需求,整合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服务,组织开展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对接、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等活动。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作用,为司法和行政机关、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社会公众提供基础性、公共性信用记录查询服务。” 办理条件: 机构、个人 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居住证)、营业执照。 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到省人防办工程处(B301)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员即时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按有关规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 (二)出件 经办人员即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1/8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31-67625368 |